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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弃的狗咬伤人 主人照赔1200元

时间:2018-11-09

中国江苏网11月9日讯 (通讯员 姜海波 记者 陈咏) 记者8日从宝应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了解到一起案件:狗主人因被自己养的狗咬了,丢弃了狗。狗又将别人咬伤,主人最终进行了赔偿。

市民陈先生不久前带狗到宠物店去剪毛,归途中狗突然咬了陈先生。陈先生一狠心把狗扔在街头。很快,他扔的狗又咬人了。

被咬的是市民张先生。张先生直接找上门,拉着陈先生直奔调委会,请调解员给评评理。张先生表示,自己花了2300元药费,还搞得几天不能做生意。陈先生起码得赔4000元。调解员指出,放弃饲养权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要社会责任,放任狗伤人后果的发生。陈先生和张先生自愿达成协议,陈先生赔偿张先生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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