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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时间:2018-10-22

近日,冷水江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市农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群力收受红包礼金案。

2013年至2016年初,陈群力在担任冷水江市农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时,分管科质股、管理股,每次下乡核查农机具、考察项目或结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时,市农机局服务对象艾某某、周某某、王某某等人为获得其关照,都会送给陈群力6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红包。陈群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收受了艾某某红包3600元、收受周某某红包3000元、收受王某某红包2000元、收受李某某红包2000元、收受黄某某红包3000元、收受罗某某红包礼金3000元、收受苏某某红包800元,合计17400元。此外,陈群力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4月,陈群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撤职处分,并被追缴违纪所得。

  2.渣渡镇原林场村李志明等6人违规公款国内旅游案。

2013年6月,原林场村支部书记李志明、村委会主任李雄飞、村委会报账员李细元、支部委员李传湘、计生专干兼妇联主任李于珍、村民委员会委员李首的妻子李建明(李首因有事要妻子代替前往)等6人在冷水江天马旅行社报团,以参观学习的名义前往北京进行集体旅游。往返共计6天时间,旅游期间共计开支13680元。旅游回来后,李志明等人在天马旅行社开具了13680元的发票,以招待费的名义在林场村财务中入账,将本应由李志明等6名村干部自行承担的旅游费用(每人2280元),用集体资金进行了支付。2018年4月,李志明、李雄飞、李细元、李传湘、李于珍、李首等6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追缴违纪款。(冷水江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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