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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变卖“老赖”股票还款

时间:2018-08-16

被执行人名下无存款,股票账户值数万元

本报8月15日讯 “老赖”借钱不还,拒不配合,法院查到其名下股票账户价值数万元,近日,桂阳县人民法院在某证券公司的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艾某所持有的股票强制卖出,变现执行款8万余元。这是该院首次采用出售股票强制执行的案件。

2010年5月25日、2013年7月19日颜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先后两次向欧阳某借款合计45万元,并立有字据。后因欧阳某急需资金,多次向颜某催讨,颜某均未给付。欧阳某于2017年3月9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院于2017年3月16日发出支付令,要求被申请人颜某、艾某给付申请人欧阳某45万元。颜某、艾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欧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两人在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后一直声称没钱拒不履行。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艾某在某证券公司持有股票。在证券公司的协助下,法院将被执行人艾某持有的股票强制卖出,获得股票变现款8万余元。同时,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颜某、艾某列入失信被执行黑名单,并对其房子进行查封、限制其高消费。后两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将剩余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王球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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