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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张科、董家建、王宪明等人涉黑恶团伙违法犯罪和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的通告

时间:2019-08-20

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张科、董家建、王宪明等人涉黑恶团伙违法犯罪和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韶山市公安局线索摸排与立案查证的犯罪事实,2019年5月以来,韶山市公安局组织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张科(31岁,原籍湖南湘乡,现居地:韶山市清溪镇花园村日新村民组3号)、董家建(33岁,户籍地: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新民街胜利巷1号)、王宪明(37岁,户籍地:娄底市娄星区杉山镇恩口居委会25组45号)等一批涉黑恶犯罪嫌疑人,并均已被案件侦查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彻查张科、董家建、王宪明等人违法犯罪事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自即日起,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及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一、凡检举、揭发张科、董家建、王宪明等人违法犯罪线索(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暴力讨债等相关线索为主)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根据《韶山市举报黑恶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物质奖励。

二、曾遭受过张科、董家建、王宪明等人不法侵害的受害人或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线索、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睹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证人,请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被害人、举报人、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惩处。

三、敦促涉嫌违反党的纪律和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职务违法,特别是充当张科、董家建等人违法犯罪“关系网”“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尽快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理。鼓励检举揭发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充当张科、董家建等人违法犯罪“关系网”“保护伞”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安全。

四、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并安排专人24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揭发线索材料。

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地址:

韶山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110或0731-55682239

专案民警联系电话:

邹警官:13907323591

刘警官:18890303861

“关系网”“保护伞”举报地址:

韶山市纪委监委

举报电话:12388或0731-55682191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韶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韶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韶山市监察委员会

韶山市公安局

2019年8月20日

附:主要犯罪嫌疑人照片

▲犯罪嫌疑人张科

▲犯罪嫌疑人董家建

▲犯罪嫌疑人王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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