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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速货车超载标准调整 部分车辆从49吨变为46吨

时间:2018-11-04

省高管局透露,从11月1日起,对全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货车轴荷及质量限值(即超限超载认定值)进行调整,其中,部分货车最大载重量从49吨变成46吨。

经对比,调整后的货车超限超载认定值与原标准变化不大,部分车型的限载值和原标准相同,有的则有正负1吨的差异。影响比较大的车型主要集中在六轴及以上的汽车列车,但最多也只有3吨的差别。以驱动轴为单轴双轮胎的六轴铰接列车为例,新的限载值为46吨,而此前的认定值为49吨;如果驱动轴是两轴,限载值则没有变化。

省高管局相关人士介绍,超限率是影响货车通行费的主要因素,对正常合法运输的货车而言,交费金额基本上不会产生影响。

超限超载运输被称为头号“公路杀手”和“事故元凶”。目前,湖北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正在建设安装超限检测设备,预计明年上半年可全部安装完毕。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高速公路共检测货运车辆73976辆,处置超限车辆14262辆,入口劝返10094辆。到9月底,全省货车超限率降为1.1%,尤其是京港澳高速湖北段、沪蓉高速荆宜段、大广高速湖北段等路段货车超限率下降幅度尤为明显。(记者雷闯、通讯员吴海鹏)

(责任编辑:刘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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