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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依法对蒋远华决定逮捕

时间:2018-09-20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蒋远华(正处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蒋远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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