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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头盔”首日 这些行为要注意

时间:2021-05-02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斌

5月1日是《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实施第一天,郑州交警各大队都组织警力依照《办法》对路口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进行查处。

当天上午,在二七广场人民路二七路口,郑州交警四大队二中队交警正对过往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执法检查。

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不少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市民均表示此前已经了解到相关规定并且准备购买或已经购买,只是还没有养成佩戴习惯。当值交警依规其进行宣讲教育并采集违法信息后予以放行;也有市民只知道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而不清楚乘坐的儿童也需要佩戴,交警向其发放非机动车安全宣传页进行讲解。

执勤交警表示,今天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情况相比之前要好许多,已经有不少电动自行车交通参与者能够自觉佩戴头盔出行,而且还有些家长为乘坐的孩子也戴上了安全头盔,这些现象都是非常令人欣喜的。

郑州交警四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张震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办法》,新增加了“骑行乘坐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安全头盔”“驾驶非机动车禁止牵引动物、手持拨打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等管理内容,针对这两项违法行为,郑州交警将按照“三教育一采集”的工作方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进行管理。交警第一次查处到的,予以宣传教育,并登记交通违法信息。交警第二次查处到的,予以批评警告并登记交通违法信息。交警第三次查处到的,将依法给予20-50元处罚。

同时,郑州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头盔分为夏盔和冬盔,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大家近期选购头盔时一定要选择夏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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