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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商贩因长期占道被罚1万元,3年拒交罚款被法院强制执行

时间:2019-09-28

9月24日,郑州二七路与西太康路交叉口西北角一摊贩老板王某,因长期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摊经营,被金水区人民法院强制划转2万元。这是为啥?原来,3年前,王某因占道经营,被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1万元,但3年过去了王某却一直拒不执行。这不,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加上1万元的滞纳金,一共被强制银行划转2万元。

2016年6月22日,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杜岭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二七路与西太康路交叉口西北角有一处冷饮摊,占道设施有立式冰柜2台、冰柜1台、小推车1辆、桌子1张,占道面积约9平方米。执法队员当即对其下达了法律文书,要求其立即清理占道物品、恢复道路原貌。但当事人王某拒不配合,仍继续占道经营。6月28日、7月7日,执法队员先后多次到现场劝阻王某停止占道经营,还路于民,但其依旧未整改。

因王某一直拒不整改,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在充分掌握证据链的基础上,于2016年7月12日对王某进行了立案,并于2016年7月13日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鉴于前期已对其进行过4次200-500元的低额处罚,但其依然长期占道。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该执法局拟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之后,经王某陈诉申辩,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于2016年9月8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万元。此后,当事人王某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拒不履行该项处罚。

今年9月24日,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依法对王某进行强制执行。王某违法占道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加处1万元滞纳金,该法院共通过银行划转2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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