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吧
首页 > 国内新闻 > 黑龙江新闻

哈市泰海花园小区14栋业主反映:居民楼地下室开小旅店承重墙砸出10个窗

时间:2018-05-09

生活报5月9日讯 “再这么砸这么拆,这楼估计快到寿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制止。”日前,哈市南岗区泰海花园小区14栋全体业主联名向生活报反映,该楼2单元的地下室在几年前被开发成旅店,为了通风,旅店竟在楼梯两侧的承重墙上凿出10个窗户,前一段,这家旅店把2单元102室买下后,把两侧阳台全部拆除,又把一楼与地下室之间的楼板砸出一个直径1.5米的窟窿,贯穿楼上楼下。接到居民的反映后,8日,生活报记者到现场进行了走访。

现场

承重墙被砸出10个窗阳台被拆掉改成门

8日上午,记者来到泰海花园小区14栋发现,2单元102室的北阳台被整体拆除,黑色塑钢门已安装完毕,在阳台附近还堆放着拆除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记者转到楼后发现,102室的南阳台也被整体拆除了,新安装上的塑钢门防护膜还没有撕掉。透过布满灰尘的窗户,记者看到,室内装修尚未完工,其中,在一个房间的地面上,有一个直径近1.5米的洞,可以直接通往地下室。走访时,记者还发现,102室阳台下左右两侧的承重墙上,有十个长方形的窗户。

居民吕先生说,2011年至今,2单元的地下室经营了一家小旅店,今年4月末,这家小旅店把2单元102室买下后,不但拆掉了102室两侧的阳台,还把102室的楼板打通。居民们怀疑,这是一家“黑旅店”,因为在居民楼内开设营业性场所,市场监管部门必须要求商家经过“四邻允许”,可是,居民们从来没有在“四邻同意”的承诺书上签过字。

居民:

投诉举报七年至今无果

“承重墙被破坏了,楼板也被破坏了,阳台也给拆掉了,我们天天提心吊胆。”吕先生说,早在2011年,这栋楼的居民就对该地下室业主私拆楼体承重墙的行为进行了举报,房产监察部门回复说已经立案,等候处理。居民们认为这么严重的私拆楼体承重墙事件,执法部门一定会严肃处理并令其恢复,然而一直没有等到小旅店把破坏掉的楼体恢复原貌。七年后,这家小旅店又变本加厉,开始破坏楼体,居民们再一次把情况反映到了南岗房产监察中队,可是等到的回复却是:“已经立案,等待走法定程序。”

采访中小区居民表示,为了整栋楼体及全体业主的安全,必须尽快恢复承重墙原貌,十个窗户必须封死。恢复时,必须要有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是否恢复原有设计要求的承重力。

相关部门说法

南岗区房产监察中队:

 “我们只管室内楼板破坏,其他不管”

8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南岗区房产监察中队队长宋立民,据介绍,该部门已经接到泰海花园小区居民的投诉,并且已经立案,但尚未给责任人下发处罚通知书,目前正在走法定工作程序。

目前,被破坏的楼体主要有阳台、室内楼板及地下室,根据执法权限,房产监察部门只能对室内楼板的破坏进行立案和处罚,至于阳台和地下室,不在房产监察的执法范围内。“阳台和地下室归哪个部门执法?”记者问。对此宋队长回答说:“阳台属于楼体附属物,应该归小区物业,地下室归哪并不清楚。”

泰海花园物业:

“我们是服务型企业,没有执法权”

随后,生活报记者采访了泰海花园小区物业公司潘经理,据潘经理介绍,物业公司属于服务型企业,没有执法权限,无论是破坏阳台、还是室内楼板、地下室的承重墙,他们只能劝阻居民停止施工,在劝阻无果后,小区物业将此事反映给了南岗房产监察中队以及南岗区行政执法局。“这两天,执法局要来小区调取14栋地下室的原始图纸,至于用于何处,执法部门并没有说明。”潘经理说。

南岗区执法局:

“2015年之后地下室更改结构归我们管,其他不管”

记者又将此事反映给南岗区行政执法局,行政办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在2015年,哈市出台过关于私挖及破坏地下室结构的相关规定,称2015年3月之后出现私挖地下室及破坏地下室相关构建物的情况,由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但是泰海花园小区的地下室承重墙被破坏的时间是2011年,所以此事不在执法局的执法范围之内。

  • 上一篇:哈市香安街149号建材商沙堆挡住小区通道 香坊执法局:将予以制止禁止占道经营
  • 下一篇:哈市去年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2074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