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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条例》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 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的决定

时间:2018-05-02

(2018年4月2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一、废止《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条例》;

二、废止《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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