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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模式助推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全域开展

时间:2018-04-19

东北网4月19日讯 为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佳木斯市以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标准引领、适应基层特点、鼓励改革创新为原则,打造“1・1・8”试点模式,将试点范围全面覆盖到佳木斯市四区、六县(市),更加深入、广泛地探索先进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据了解,“1・1・8”试点模式中,第一个“1”为国家级试点单位汤原县,汤原县作为全国100个试点县(市、区)之一,重点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第二个“1”即黑龙江省4个试点县(市、区)之一抚远市,抚远市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户籍管理、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8”代表市级试点单位富锦市、同江市、桦南县、桦川县、郊区、向阳区、前进区、东风区。这8市又分为两组,其中:富锦市、桦川县、向阳区、东风区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户籍管理、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同江市、桦南县、郊区、前进区重点围绕城乡规划、税收管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扶贫救灾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按照梳理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公开方式的工作流程,佳木斯市通力合作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市公开办每周向各县(市)区了解工作进展,建立佳木斯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线上讨论群,及时沟通工作进展,分享工作方法。今年2月,市公开办进行了试点工作进展评估,对各县(市)区检查进度、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拟在6月初召开全市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要求各地8月底前对试点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报告。其中,汤原县将接受国家、省评估验收,抚远市将接受省评估验收,其余地区由本市参照中、省评估验收有关要求进行评估验收。

在试点过程中,佳木斯市重视改革创新,鼓励全市各县(市)区向先进地区学习,关注人民群众最实际的要求和愿望,着力在政务公开方式、制度、管理上取得创新突破,不断推进佳木斯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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