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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三类困难群体养老保险政府代缴

时间:2018-03-27

黑龙江日报3月27日讯 近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与财政局、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对哈尔滨市市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类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并在今后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据了解,上述困难群体中符合重残代缴政策人员,按代缴比例高的困难群体代缴政策代缴。困难群体人员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定期认定,符合条件人员继续享受政府代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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