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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28个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摊位确定

时间:2018-02-09

东北网2月9日讯 春节临近,如何放心购买烟花爆竹成为市民关心的话题,2月6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今年春节市中心区共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摊位28个。

摆设地点:市中心区红松广场周边,青山中大街路边设摊位4个,通山路设摊位2个,迎宾北路7个摊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旁假山广场1个摊位,桥北体校旁边广场设摊位1个,通河路与青山中大街交叉口设摊位1个,北大坝2号和3号摊位2个摊位,侨艺公司道口对面广场设摊位1个,林都体育场南透笼山街设摊位1个,大坝4号至6号摊位设3个摊位,大坝13号至14号摊位设2个摊位,水上公园桥北侧1号、黎明路西路边、水上公园桥南侧火车道北侧2、3号摊位,共设3个摊位。

每个摊位经营面积10平方米,摊位间距50米(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销售期限为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3月8日。

为加大烟花爆竹销售管理,春节期间,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市执法局、伊春执法分局、伊春区城管大队将严格履行职责,严查所管辖范围内是否存在没有审批手续私自摆摊经营行为,是否存在不在审批位置内设置摊位的行为,烟花爆竹销售摊位经营者是否擅自扩大摊位经营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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