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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开展农村新建住房督察 高度不得超过三层

时间:2018-01-20

1月19日,记者从儋州获悉,近日,儋州下发《儋州市开展农村新建住房高度管控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儋州农村新建住房高度管控工作。

据悉,根据2017年9月22日《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新篇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后,儋州各镇对落实农房建筑高度管控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察。

督查的重点为:

各镇“农村新建住房高度不得超过三层”的执行情况;各镇推动农房规划报建工作进展;各镇出台配套政策的情况;各镇对《决定》、《通知》中有关农房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和精神进行宣传的情况等。

督察范围为:

辖区内所有行政村、自然村。特别是高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村庄农房规划建设管理情况。

据了解,为切实做好农村新建住房高度管控工作,儋州市成立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政策研究督查室牵头,规划委、国土局、住建局参与,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通知》强调,农村新建房管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统筹协调,加大对各镇2017年农村新建高度房管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执法部门查处整改。要加强学习宣传,各有关部门、镇相关工作人员要学习《决定》精神和《通知》,深刻领悟“农村新建住房高度不得超过三层”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将《决定》精神传达到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大问责力度,各镇要及时按要求填写表格和建立超标户的房屋建设台账,做到全面覆盖和细致到位,未按规定要求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将视对工作影响程度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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