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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路管员助人反遭诬陷 诬陷者被处行拘15日罚款千元

时间:2017-12-04

12月2日,记者从三亚警方获悉,前不久,天涯分局在执行“路长制”巡逻工作时,依法查处了一起诬陷、辱骂并企图殴打路管员的案件,对4名涉案男子依法做出处罚。

11月27日23时许,许某佑(男,23岁)驾驶摩托车搭载许某捧(男,20岁)行驶至金鸡岭社区入口时与一电动车碰撞,电动车行驶人人车无损已离去,许某佑倒地擦伤。正骑着摩托车在该路段巡逻的友谊派出所路管员小黎立即上前查看,并主动提出帮助时,许某佑竟诬陷是路管员撞了他的摩托车。随后,许某佑为逃避法律制裁,召集朋友许某昌(男,20岁)、许某官(男,26岁)来到现场辱骂并企图殴打路管员,引来众多路人围观,并且造成交通严重拥堵。接报赶到现场增援的民警了解相关情况后,准备将许某佑、许某捧、许某昌、许某官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许某佑等4人不但不配合,还煽动围观群众起哄,并多次试图冲上前殴打路管员,幸被在场的路人拦住。见状,许某佑等企图驾车逃离。民警随即将该4人控制并强行带回派出所审查。

经查,许某佑如实交代了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事实。当晚,许某佑驾驶摩托车搭载许某捧与他人电动车发生碰撞,因担心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败露受法律制裁,便诬陷路管员,还召集朋友许某昌、许某官来到现场,企图在多人起哄造成混乱的情况下逃逸。

目前,天涯分局已依法对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人许某佑以及寻衅滋事的许某捧、许某昌、许某官分别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下一步,天涯分局在着力开展“路长制”工作的同时,将依法严厉查处不听劝告、阻挠、辱骂、殴打执行公务的路管员的违法行为,积极为“路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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