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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黑户”人员 可申请办理落户 办理条件和程序看这里

时间:2017-09-28

9月30日前,儋州市还未落户的市民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儋州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大队办理,该大队将开启绿色通道为全市无户籍人员解决落户难题。对抱养、领养无户口的人员将开启绿色通道。抱、领养符合条件的,应到儋州市民政局办理抱、领养证后方可凭证落户。如果不符合抱、领养条件,又不能办理出生证的,可为其办理落户。

办理条件和程序:

一、抱养、领养人提供申请书(需写收养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

二、责任区民警对被抱、领养人的来源进行调查,对抱、领养人村干部或知情人制作笔录材料。

三、提供村、居委会证明,村小组(农场、队)证明。

四、抱、领养人与被抱、领养人在家门口合影,提供一张5寸相片。(对于将孩子送给亲戚朋友收养的,如有出生证应签订送、收养协议书。)

五、民警带抱、领养人和被抱、领养人到市局刑警技术大队做DNA鉴定,录入打拐系统比对,并出具结果证明。

六、民警凭笔录、鉴定书、对比结果证明形成调查报告。

七、凭以上六项材料,填写《公民出生落户登记申请表》与相关材料提交户籍管理大队和分管局领导审批。

八、审批完成后,人口系统里要注明存疑标识,关系选为“养子或养女”,同时制作抱、领养人员落户花名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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