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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提示!临高长岛蓝湾项目部分楼栋暂未办理预售许可证

时间:2019-08-08
据介绍,该项目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栋分别为:项目一期3、16、17、18、19号楼;二期3、4、5、6、7、8、9、16、17号楼。

临高县住房保障与房产服务中心提示广大群众,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预售商品房应当在销售现场明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合法有效证件,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俗称“五证”。购买“五证”不全的房产存在极大交易风险,请购房人谨慎选择。如果发现在临高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预售“五证”不全的商品房,可进行投诉举报(电话:0898-2828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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