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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不合格饮用纯净水 万宁一水厂被罚款3.5万元

时间:2019-01-24
1月24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万宁市食药监局了解到,万宁万城南海碧流水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饮用纯净水被罚款3.5万元

万宁万城南海碧流水厂注册地址为万宁市万城镇红专西街南侧,2018年10月11日,生产一批规格为16.8L/桶的饮用纯净水共250桶,经监督抽检,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1月22日,万宁市食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2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1项的规定,给予万宁万城南海碧流水厂罚款3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2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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