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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南宁查处处级干部13人科级干部168人

时间:2017-07-15

2017年上半年南宁查处处级干部13人科级干部168人

新闻发布会现场。广西新闻网实习生 吴海泉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7月14日讯(记者 许乾雷 实习生 吴海泉)7月14日,记者从南宁市纪委监察局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执纪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1-6月,南宁市共处置问题线索2962件,立案1338件,处分40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人,查处处级干部13人,查处科级干部168人。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南宁市纪委监察局重点惩处“三类人”,坚持把“六大纪律”挺在前面,突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突出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关键部门违纪案件,特别是聚焦脱贫攻坚工作,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着重查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等问题。同时,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围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重点查找暴力威胁及剥夺农村选民选举权利以及县、乡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雁过拔毛”式的腐败问题。今年1-6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21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0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64起。自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以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案件206件。

同时,南宁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办公室,并出台相关实施办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各县区纪委,各派驻机构,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四种形态”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对“四种形态”适用情况、处理方式和程序作出规定,划出“四种形态”十个刻度,细化每个刻度具体指标和适用范围,建立数据台账,强化结果运用,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今年1-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13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715人次,第二种形态347人次,第三种形态38人次,第四种形态37人次。

据了解,南宁市纪委监察局以市纪委为中心,将全市12个县区纪委和28个派驻机构,整合成5个战区的“兵团作战”。在各个战区内,实行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重要案件统一查办、办案人员统一调配,加强了对下级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领导。同时,南宁市纪委监察局主动加强与南宁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的联系、沟通和配合。出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及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配合的具体办法等配套机制,认真做好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协调服务工作。今年1-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13次,专案协调会议80多次,司法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281条,审计部门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35条,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司法机关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14条。

下一步,南宁市纪委监察局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把执纪审查与警示教育、强化管理、建章立制、改进工作有机结合,提高查办案件综合效果。定期就全市执纪审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通报以及提出建议,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附:名词释义:

一、三类人: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二条对执纪审查重点对象作出规定:

1、不收敛不收手;

2、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

3、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二、六大纪律:

指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第一种:党内关系正常化,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第二种: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第三种: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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