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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宁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3654元

时间:2019-02-23

民生保障力度大 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

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54元

南宁晚报讯(记者 陈蕾)昨日,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发布2018年南宁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主要数据。数据显示,2018年,南宁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65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39元,增长9.1%。其中,得益于民生保障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增长最快。

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大类收入来看,2018年南宁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人均经营净收入同样保持平稳增长,特别是优质水稻种植面积逐年扩大、特色水果收益显著、木材产量增速明显、家禽产业效益可观等因素,促进了经营净收入的增长。

在人均财产净收入方面,由于全市土地流转面积增加土地流转收入稳定,加上借助精准扶贫项目,如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等,农户通过挂靠、加盟、合资入股合作社,领取项目分红,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平稳增长。

在四大类收入中,人均转移净收入增长最快,主要因素是2018年南宁市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如从2018年7月1日起,南宁市各城区(开发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此外,社会扶持资金有保障,以及落实养老保险待遇有提高、扶贫资金投入持续加大等,都促进了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的增加。

■主要数据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大类收入)

人均工资性收入:549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9%

人均经营净收入:556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2%

人均财产净收入:66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9%

人均转移净收入:192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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