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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老旧住宅可申请加装电梯 最高可获补贴50%

时间:2018-12-15

老住宅可申请加装电梯了

最高补贴50%,还可使用公积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记者雷倩倩通讯员李远哲

在广西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的4层至9层无电梯住宅,可以申请加装电梯了,最高补贴50%,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作出规定和要求,广西成为全国首个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的自治区。

1有何条件需经两个“2/3”同意

符合什么条件的住宅才可以申请加装电梯呢?《意见》明确,可适用范围的既有住宅是指在我区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的4层至9层(含9层)的无电梯住宅。自建房、别墅、C或D级危房,以及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危旧房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

《意见》实施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按梯号(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加装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建设单位;也可由加装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后,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单位作为建设单位,承担负责加装电梯项目的规划许可申请、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安装委托、组织实施等工作。

同时,申请业主应当具有占有和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并能够出示相关证明。另外,申请住宅应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拟加装电梯单元专有部分的所有业主还应充分协商,经该单元住宅总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并将建设方案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才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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