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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对象分手 男子要讨回上门拜访所带的烟酒等礼物

时间:2018-11-13

相处对象分了手

男方追讨礼品钱

双方为此引发纠纷,民警出警劝解平息事端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周育舟通讯员 马玉忠)11月8日晚10时30分许,在柳州市雅儒路某出租屋内,覃女士和之前的相亲对象韦先生,因为退还礼品钱等问题发生纠纷,覃女士遂报警求助。

柳北巡警大队白沙警务站民警接警后,马上赶至现场。民警了解到,覃女士和韦先生都是柳城人。今年6月份,这对老乡经人介绍开始相处。期间,韦先生先后请覃女士吃过两次饭。

10月20日,韦先生和覃女士准备订婚,为此,韦先生专程登门拜访女方父母。按当地习俗,订婚时,男方要交彩礼并打红包给女方家人。于是,韦先生给了女方3.6万元彩礼,又给女方的亲朋长辈发了约2000元钱的红包。

除此之外,韦先生两次去覃女士家,带去烟酒等礼物,价值1000元左右。当时双方家长都没有表示反对。但一周后,韦母找人测算了一个“好日子”,吩咐双方必须马上登记结婚。

覃女士一家对韦某家人的迷信和催婚行为表示坚决反对,最终两人分手了。覃女士家人虽然退回了韦先生给的彩礼和红包共计3.8万元现金,但韦母还是感觉吃亏了,一再催促儿子追回两次上门拜访所带的烟酒等礼物。对于韦母的要求,覃女士及家人认为,他们请韦先生上门吃饭时,也花钱买了酒菜招待对方,因此拒绝退回1000元的礼品钱。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韦先生进行了耐心劝解,称覃女士一家已经退回彩礼钱,而韦先生上门所带礼物是自愿赠送的东西,再要回有些不合情理;韦先生则表示,上门要钱是他父母的要求,并非出自他本意,并表示不会再追讨那1000元礼物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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