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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45万元买二手房 入住10来年却落个钱房两空

时间:2018-04-10

他花45万买二手房,却落个钱房两空

他买的市场运作房,住了10来年依然不是他的

二手房交易的“坑”,请看仔细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王斯通讯员蔡梦婕张海志

核心提示

林某花45万元买一套二手房,找了置业公司帮把关,也查过并确认该房子没有被查封等问题,可现在仍落了个“钱房两空”,这是为何?曹某12年前买的市场运作房,房子装修入住了10来年,可房子却依然不是他的,打官司看似他赢了,可房子却仍然不能过户到他名下,这又是为何?来看看发生在南宁的这两起二手房交易纠纷,并听听法官支招,谨防这些二手房交易的“坑”。

案例一

他花45万买二手房

却落个钱房两空

这一年多来,南宁市的林某一直处于深深的焦虑之中――为了方便孩子上学,他花45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不料钱付了,房子却没买成,购房款又拿不回了。如今,官司已经打了一年多,最终结果如何仍是未知数。

意外

交了45万元欲购房

房屋却被法院查封

2016年5月,林某在一家置业公司看上了刘某出售的位于南宁市园湖路的一套二手房。因为该房靠近林某的工作单位,再加上考虑到孩子以后读书方便,林某决定买下它。

经房产部门查询,刘某的房屋没有被查封等问题,只是在银行有65万元的抵押贷款。经协商,房屋以95万元的总价成交,林某和刘某签订了购房协议。同年6月,林某陆续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共计45万元。刘某随即归还了银行贷款,该套房屋顺利解押。

让林某没想到的是,就在他支付完45万元的8天后,2016年7月5日,该房屋却被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查封了。原来,刘某此前曾向陈某借款105万多元未还,陈某将刘某告上了法院,法院遂将该房屋查封。

刚交了高额首付款,房子就被查封,这让林某始料未及。眼看着房子买不成,购房款也拿不回,2016年10月,林某也将刘某告上了南宁市青秀区法院,要求履行合同,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2016年11月,青秀区法院对该房屋进行了轮候查封。

悲催

房屋抵债过户到债主名下

林某赢了官司却拿不回钱

就在林某积极维权时,陈某状告刘某还钱的官司有了结果。兴宁区法院要求刘某归还陈某本金加利息共计107万多元,因刘某没还钱,法院在对该房屋进行了两次拍卖都流拍的情况下,将房屋以75万元拍卖底价,以物抵债给陈某并完成了过户。

由于该房屋已经过户到陈某名下,林某只能改变诉讼请求,要求解除和刘某的购房合同,由刘某返还45万元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45万元。

青秀区法院认为,由于刘某与陈某发生债务纠纷,致使该房屋被法院查封并裁定以物抵债办理了过户手续,导致刘某与林某的交易无法继续进行,刘某有过错,应承担违约责任。2017年7月底,青秀区法院最终判定,由刘某返还林某45万元购房款,并赔偿15万元违约金。

林某虽然拿到胜诉的判决书,但实际上刘某经过陈某一案,已经没钱了,因此根本拿不出钱再赔给自己。

回转

买房人对以物抵债裁决提出异议

二审法院裁定予以撤销

明明青秀区法院已经对涉案房屋申请了轮候查封,可兴宁区法院却将房屋以物抵债给陈某,林某认为这已经损害了他的利益。而且,陈某在申请财产保全时,仅申请保全了1万元,即便该套房屋予以拍卖分配,陈某也只能获得1万元。林某因此向兴宁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但遭到该院的驳回。

林某不服,又向南宁市中级法院申请复议。2017年底,南宁市中院裁定,撤销兴宁区法院的执行裁定,将该案发回兴宁区法院重新审查。然而,目前房屋已经过户在了陈某名下,林某担心该房屋被再次出售或者拿来向银行抵押贷款,这样的话官司更麻烦。

法官提醒

买二手房前

要查房主有无债务

对于林某的经历,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有着多年审理民事案件的黄法官告诉记者,市民如果想购买二手房,首先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登记中心查明所要购买的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可靠性等情况,要查询清楚该房屋有无被查封、抵押等情况。

其次,买房人要选择正规的大型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帮助把关。同时,买房人自己最好到所购房屋的小区,问问物业和邻居,了解下业主情况,以及房屋有无人居住、出租等等情况。并了解该业主有无债务纠纷,有人上门讨债情况等。

最重要一点,买房人最好上中国执行公开网,查询该业主有无债务纠纷,有无官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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