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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摔伤变植物人 法院调解拿回赔偿

时间:2018-03-30

在工地上干活时不慎摔伤成为植物人,高额的护理费用也让家里一贫如洗,但建筑公司承诺的赔偿款却迟迟没有到位。近日,在银海区人民法院的努力下,申请执行人黄某均终于拿回剩余的50万元赔偿款。

记者从银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申请执行人黄某均之前在厦门市某建筑装饰公司(下称建筑公司)承包的北海市万泉城售楼部二期工程从事电焊工作。2016年9月14日,黄某均在干活时不慎从距离地面35米高的架子上摔下,造成全身多处损伤,后经医院诊断,确诊已为植物人状态。经司法鉴定,黄某均的情况属一级伤残。

事发后,黄某均的家属多次与建筑公司协商,并于2017年5月24日签订协议书,双方约定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60万元给黄某均及其家属,协议书签订后10日内支付30万元,余款于40日内付清。之后,建筑公司仅在7月13日向黄某均父亲的银行账号汇入10万元,剩下赔偿款便再无下文。

黄某均的父亲多次与建筑公司沟通无果后,将该事件诉至银海区人民法院,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签订民事调解书,约定建筑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前先支付黄某均赔偿金10万元,11月16日前再将剩余40万元全部付清。

然而,在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建筑公司仍没有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而黄某均一家为了给他治病,已经家徒四壁,生活非常困难,难以再支撑高额的护理费用。无奈之下,黄某均的父亲只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了解到黄某均家中的情况后,法官立即为该案件开启执行绿色通道,优先查找建筑公司的财产线索并予以执行,同时多次打电话或上门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在法官的努力下,建筑公司终于答应协商赔偿事宜。

为确保赔偿款尽快送到黄某均一家手中,在该案件的承办法官和执行法官的共同调解下,建筑公司表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而黄某均的父亲也表示愿意放弃追究履行利息。近日,建筑公司已将剩余全部赔偿款打到黄某均父亲的银行账户上,这起因工伤而陷入植物人状态的黄某均健康权纠纷案也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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