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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通行费将可开增值税电子发票 上线工作已就绪

时间:2017-12-29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王志鹏 实习生 钟翘楚 通讯员 邓晓 李惠)明年1月1日起,高速通行费可开增值税电子发票。昨日,记者从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获悉,广西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目前已完成系统联网调试工作,上线前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

12月26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编码规则、开具流程、相关规定、平台上线时间及业务投诉咨询等内容。按国家统一部署,自明年1月1日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行高速公路交纳的通行费或ETC卡充值费,可通过国家统一的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为通行全区高速公路的用户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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