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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年连续作案10余起 来宾一盗牛团伙终被捕

时间:2017-09-29

9月27日上午,兴宾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何某练、谢某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何某腾。记者了解到,自去年9月至今,一个偷盗、转手“一条线作业”的盗牛团伙,在不到一年时间连续在兴宾区南泗乡一带作案10余起,盗得耕牛12头,涉案金额近12万元,造成群众财产重大损失。

那么,这一系列耕牛被盗案是如何发生的呢?

去年9月的一天,何某练与谢某某经商量后,便将“发财的点子”打到偷牛卖牛上。随后,臭味相投的何某练和谢某某便活跃在兴宾区南泗乡的多个村庄,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将多户村民家中的耕牛偷走,并且以低价卖给牛贩子牟取利益。到2017年6月份,两人共合伙作案10余次,盗得耕牛12头(日前公安机关已追回2头),涉案金额近12万元。

另外,何某腾在明知何某练、谢某某两人手中的耕牛是盗窃所得的情况下,先后6次与两人进行交易,购得8头耕牛,并且还将大部分买来的耕牛转售到外地获得利益。

兴宾区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何某练、谢某某以获得利益为目的,多次非法窃取他人的耕牛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犯罪;何某腾在明知何某练、谢某某两人销售的耕牛是偷盗来的赃物,仍然收购、转手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遂对三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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