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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位以待!德保公开招聘政府编外工作人员100名

时间:2017-09-06

  简 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脱贫攻坚战队伍,顺应新形势下脱贫攻坚工作的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编外工作人员100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有意愿在德保县工作的,自愿为德保县脱贫攻坚事业付出努力的人员;

  (二)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

  (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奉献精神,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四)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学历,比较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强沟通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0日至1999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和管理,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5、面部、颈部纹身的。

  二、招聘职位

  招聘政府编外临时工作人员100名,安排到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和各专责小组以及各乡(镇)扶贫攻坚指挥部工作。

  三、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招聘程序: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 2017年9月18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

  2、报名地点:德保县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德保县民族文化中心一楼,进南门左边)。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报名。

  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应聘人员须填写《德保县扶贫办招聘政府编外临时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3、经审查合格,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面试时间及内容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三)面试地点:(待定)。

  (四)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二)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扶贫办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七、公示、审批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政府编外临时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日常工作管理由所在单位进行管理。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四)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局按月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费属单位缴纳部分的由县财政局负担。按《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文第二十二条一类岗位执行。

  (五)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九、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经县扶贫办合同期满考核,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可办理续聘手续。

  十、本方案由县扶贫办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德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0776-3828758

  德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附件:德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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