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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大道大型车辆不按车道行驶昨天开罚

时间:2017-12-02

    从12月1日起,江门大道交警大队正式对大型车辆不按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违者会被罚款200元、记3分。1日上午,记者随民警前往江门大道探访,发现仍有大型车辆驾驶员未自觉遵守新规,长时间违规占用小客车车道。

    1日上午10点,记者随江门大道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江门大道中与永盛路交汇路口人行天桥附近,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上午10点50分,民警发现一辆粤C号牌的大型客运车辆一直违规行驶在最左侧的小客车车道上,于是驱车上前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最终,驾驶员关某接到了罚款200元、记3分的罚单。

    探访期间,记者看到,绝大多数大货车、大客车等大型车辆均能按照沿途标牌标志指示,在靠右侧的两条客货车道行驶。民警也在江门大道辅道位置向过往大型车辆驾驶员宣传相关通行规定,大部分驾驶员表示了解相关规定。例如,驾驶一辆粤J号牌福田奥铃货车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很早便知道交警部门对新规进行宣传,他认为这项新规很有必要。

    据江门大道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梁伟介绍,江门大道全程按照单向四车道设计(隧道除外),左侧两条车道为小客车车道,右侧两条车道为客货车车道,大型车辆应在客货车车道行驶。当途经江门大道的部分三车道路段,大型车辆应在最右侧的客货车车道行驶,允许临时借用中间的小客车车道通行,但不能长时间占用该车道。

    此外,值得货车驾驶员注意的是,江门大道对货车还有限行措施:江门大道东甲立交至龙舟山立交主线道路,非法定节假日早晚交通高峰即7时至8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限制中重型货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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