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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补贴!宝安卫计局大手笔招医院院长

时间:2017-07-19

  除了工资待遇外,还有100万元奖励补贴——这还不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免租金租住不超10年、建筑面积120-150平方米的政策性住房。7月17日起,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面向全国人才引进优秀医院院长2名,分别担任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集团)副院长兼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集团)第三人民医院执行院长,以及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副院长。报名时间截至7月25日下午18时。

  据了解,报考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集团)副院长兼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集团)第三人民医院执行院长职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医学类研究生学历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副院长职位的人员,须具有全日制中医学(1005)或中药学(1008)研究生学历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三甲医院3年以上临床一线工作经历,以及2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在地级市以上医院任中层副职以上〈行政职能部门〉、或在三甲医院任副院长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年龄含本岁,指 196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一旦引进,将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人事关系调入宝安区并办理聘用聘任手续,享受宝安区同级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和工资福利待遇;并可获得100万元奖励补贴,经评审认定为宝安区卫生A—C类高层次人才的,可最高获得150-300万元的奖励补贴;在深圳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住房的,可免租金租住不超10年、建筑面积120-150平方米的政策性住房。特别优秀、贡献突出的,可终身免租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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