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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医改:汕头市中心医院顺利切换新收费系统后,还做了这件事……

时间:2017-07-03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张伟炜)记者从汕头市中心医院获悉,7月1日零时,汕头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正式落地。汕头市中心医院院领导和干部职工枕戈待旦,坚守岗位,在见证新收费系统顺利切换的同时,守护着近2000名住院患者的安全。

    据该院相关工作人员描述,7月1日零时16分,在汕头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一名患者成功凭借健康卡,就诊、缴费、取药,一切流程顺利完成,标志着该院综合改革成功启动。

    据介绍,医院各收费窗口均设置价格调整温馨提示栏,医院门诊大厅设医改咨询台,供就诊市民咨询。目前,该院医疗服务工作基本平稳开展,秩序正常。

    链接:改在何处?取消药品加成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两项内容

    此次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是取消药品加成,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改革补偿机制,在保证群众整体医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劳务价值,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此次调整,主要针对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及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两项内容。一是在医院销售的药品,除中药饮片外,全部实行进货价销售,“原价进、原价出”,群众在医院购买药品价格将明显下降,同时又能保证药品质量。二是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有升有降:医技诊疗费用明显下降,CT检查费用下调10%,核磁共振检查费用下调12%,核医学类检查费用下调5%或10%。检验类检查费用也下调了4%;体现医务人员专业技术难度和水平的部分项目费用上调,如诊查费、手术费、护理费、病理检查费、中医诊疗费等。普通门诊诊查费从3元调高到8元,副主任医师门诊、主任医师门诊、名专家门诊的诊查费分别从6元、8元、50元调高到20元、30元、80元。

    此次价格改革是补偿机制的改革,注重医院、患者、政府之间负担的平衡。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收入差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解决,并且要求医院严格执行调价方案,加强管理、主动控费,确保患者负担总体上不增加。但也有少部分患者因治疗方式差异、个性化需求、药占比低等原因,有可能个人负担会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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