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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法官千里查真相 追回巨额货款1800万

时间:2017-04-13

  嘉峪关法官千里查真相 追回巨额货款1800万

   每日甘肃网4月1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通讯员王继禄 赵曼青 记者高慧霞)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嘉润公司)故意逃避1800万元巨额债务,导致嘉峪关索通公司陷入困境,上千名员工领不到工资。嘉峪关法官千里奔波查真相,历时近半年,先后四赴新疆,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最终成功追回拖欠的巨额货款1800万元,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4月6日上午,嘉峪关中院审判办公楼前人头攒动,一些工人高举“嘉峪关索通公司感谢人民法院”巨型条幅表达感激之情。

  拖欠货款对簿公堂

  2014年6月,索通公司与嘉润公司签订阳极炭块采购合同,约定索通公司向嘉润公司供应阳极炭块,8月10日前全部到货,11月15日之前付清货款。合同签订后,索通公司向嘉润公司供应4169.5吨阳极炭块,共计货款1515万余元。但嘉润公司未能如约支付货款。2015年12月7日,索通公司向嘉峪关中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该院执行干警两赴新疆,依法冻结嘉润公司的银行存款64.7万元,查封其厂房内堆放的铝锭1661吨。

  随后,索通公司提起诉讼。2016年6月6日,嘉峪关中院一审判令嘉润公司向索通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等共计1800万元,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付清,逾期则承担付款利息。宣判后,嘉润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嘉润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索通公司遂于同年10月26日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1月份左右,大西北最寒冷的季节,嘉峪关中院的执行干警冒着严寒远赴嘉润公司所在地新疆玛纳斯,查找被执行人嘉润公司的财产线索,向其送达限期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限其主动履行给付义务,但是嘉润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却避而不见,该公司法务部负责人总以效益不佳、无钱为借口,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2017年春节刚过,嘉峪关中院的执行干警再赴新疆,准备执行前期查封的铝锭。

  当执行干警赶到嘉润公司后发现原来查封的铝锭已无踪影,不知去向。经调查得知,嘉润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了《来料加工合同》和《资产委托协议》,所查封的1661吨铝锭已被全部转移,以此规避执行,想赖账不还。

  法官深入调查得知,嘉润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某,经济实力雄厚。为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吴某。2017年1月20日,嘉峪关中院作出决定,对嘉润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某拘留十五日,并送公安机关协查。

  得知涉嫌犯罪法人积极还款

  今年3月初,嘉润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某携妻子驾车外出旅游。3月15日,公安机关在兰州发现其行踪,掌握其意欲西行回家。3月16日,梁某果然西行,进入河西走廊后有意避开嘉峪关,当晚入驻酒泉。执行干警即刻驱车赶往酒泉,将梁某带回嘉峪关中院,并对案卷中的主要书证交由梁某进行辨认。据此进一步确定了嘉润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某、现法人为吴某。

  3月22日,嘉峪关中院决定对嘉润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新法人吴某各拘留十五日,并送公安机关协查。

  在得知自己的所作已涉嫌犯罪时,王某、吴某急躁不安,短短数天态度180度大转变,两人主动与索通公司进行协商,并于3月23日达成和解协议。次日上午,嘉润公司余款悉数打入法院执行专户,至此1800万元欠款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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