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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被劫14万 金川女子为赖账报假警

时间:2017-04-13

自称被劫14万 真相是女子为赖账报假警

  每日甘肃网4月12日讯(西部商报记者甘菊萍 通讯员冯红娟)3月31日下午3时34分,金川公安分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一妇女报警:称其在金昌市区建设路文化中心门前被两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抢劫人民币现金14万元。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指令行政大队立即出警,同时将这一特大案情迅速汇报至金川公安分局分管和主要局领导。然而随着刑侦工作的展开,该案件却另有端倪。

  办案民警说,根据报警人李某的陈述,侦查员围绕李某当日活动路线,询问受害人、调取视频监控、走访现场群众、查询银行账号,案件侦破工作紧锣密鼓且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而另一方,由巡警部门在市区各卡口堵截盘查,全力配合案件侦破工作。数小时紧张有序的工作之后,经初步勘验、调查、访问结果汇总、分析、梳理之后,案件事实渐渐清晰,报警人李某对案情的陈述露出了端倪,与调查、访问结果明显不符。经再三询问,李某仍坚持其被抢劫14万元的说法,大队安排侦查员一定要将调查取证工作做扎实、做细致,用完整的证据链来攻破李某的谎言。

  4月1日,从银行反馈来了李某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及其当日进、出银行的视频监控等材料,当完整的证据链摆在李某面前时,百般狡辩的李某终于承认了其为抵赖欠他人的欠款而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

  经查,李某曾许诺其朋友吴某,可以帮助吴某在金昌买到廉价的房子,吴某在将30万元购房款交付给李某已经数月,而房子却迟迟未买到的情况下,吴某多次向李某催要其购房款,李某答应3月31日先还给吴某房款25万元。由于李某将吴某的购房款已经挪作他用,于是她精心策划,案发当日,李某先从银行取款14万元,在向吴某汇款11万元后,又报假警,谎称自己刚刚从银行取出的14万元被他人抢走。

  由于李某谎报警情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已被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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