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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消防安全失信 将给予相应惩戒

时间:2018-01-17

消防安全失信 将给予相应惩戒

  每日甘肃网1月17日讯 (西部商报记者 李杨) 《甘肃省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已经2017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1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管理规定》明确,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包括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不良信息是指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或者单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信息。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对消防安全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给予激励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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