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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交通违法被处罚 妻子发朋友圈辱骂交警被拘

时间:2019-07-27

泉州网7月27日讯(记者傅恒 通讯员王东源 文/图)不满交警对丈夫交通违法的处罚,妻子为替丈夫出头,在朋友圈内用恶毒的语言辱骂交警。妻子这种愚蠢的行为未给丈夫带来任何好处,却把自己也送进了拘留室。

王某梅在朋友圈辱骂交警

王某梅在朋友圈辱骂交警

王某梅接受调查,被行政拘留7日。

王某梅接受调查,被行政拘留7日。

今年7月21日晚9时22分许,洛江交警大队河市中队民警在巡逻至洛江区县道310线河市镇蛟南村路段时,查获闽C349**号牌渣土车不按路线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李某超被民警依法作出驾驶证记3分并罚款人民币150元的处罚。

李某超此前在2019年1月28日、6月5日因“违反禁令标志”“违反交通信号灯”,驾驶证分别被交警部门记3分、6分,已达9分,21日被洛江交警大队民警查处后,其“B2”驾驶证违法记分已达满分,驾驶证将被“降级处理”,未重新取得资格将不得再驾驶准驾车型。李某超将失去“渣土车驾驶员”这份工作。

7月23日上午,洛江交警大队收到网友举报的微信朋友圈截图,截图体现1段辱骂洛江交警大队河市中队某民警的文字和1张简易程序处罚认定书。

7月25日上午,洛江交警大队在初步了解的基础上,向洛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报警。当天中午,洛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李某超及其妻子王某梅。

在询问室,王某梅向办案民警交代了事实,7月22日下午5时50分许,其因不满洛江交警对其丈夫交通违法的处罚,未通过提请行政复议等合法手段,而是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辱骂、人身攻击洛江交警大队河市中队某民警的文字内容。

王某梅因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辱骂、人身攻击洛江交警大队河市中队某民警的文字内容,行为构成寻衅滋事,7月25日下午被洛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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