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15日讯(通讯员王小敏记者刘龙)买了新车本是喜事,却因高兴喝了半杯酒,回家路上遇到查酒驾被刑拘。昨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吴某平提起公诉。
1月12日,诏安县梅州乡人吴某平在朋友的车行购买了一辆新摩托。买完车后,朋友热情地挽留吴某平吃晚饭庆祝,吴某平心想朋友热情不好拒绝,买新车也值得庆祝,就喝了半杯酒。吃完饭,吴某平驾驶着新摩托回家,在路过梅南村委会时,碰到执勤民警查酒驾,经民警使用酒精测试仪对其检测后,发现其醉酒驾驶。
随后,民警将吴某平带至医院抽血取样,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鉴定,吴某平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95.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将依法对其吊销驾照,并刑拘处理。此时,距离吴某平拿到新车还不到5个小时,看着新买的摩托车,吴某平对自己的醉驾行为悔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