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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女友没了 男子约架打伤“情敌”被判处1年徒刑

时间:2018-10-11

  台海网10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王龙祥通讯员颜丽月吴伟兵)男子因为怀疑对方抢了其女朋友,怀恨在心,便用QQ约对方见面,并用镀锌管将对方打成轻伤。近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李某对韦某经常与其女朋友联系,最终致其与女友吵架分手的事情怀恨在心,怀疑就是韦某抢了其女朋友。2018年5月21日10时许,李某将韦某约至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鸿渐村一戏台见面,韦某如期赴约。

  就在韦某准备走上戏台时,李某突然用镀锌管打中其后背,又用左手夹住他的头部,将韦某打倒在地,后对其拳打脚踢。

  经鉴定,韦某为轻伤二级,因双方达成民事调解,法院作出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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