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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企业上市有重奖

时间:2018-04-16

  台海网4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漳州市企业上市有重奖。接下去,漳州将通过整合优化扶持政策,投入“真金白银”引导、支持企业加快上市、挂牌步伐。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政府办出台的《关于加快扶持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中获悉的。

  该意见指出,企业拟境内A股上市,根据与保荐机构或其他证券从业机构签订的上市服务协议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受益财政奖励30万元;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受益财政奖励200万元,市级财政追加奖励100万元;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且其募集资金的70%以上实际用于本市项目投资的,受益财政奖励70万元,市级财政追加奖励100万元。企业通过重组上市且总部迁入漳州的,受益财政比照本地企业上市给予相应奖励。

  企业拟通过红筹架构间接在境外上市,上市申请被境外证券监管机关正式受理的,受益财政奖励200万元;成功上市且IPO募集资金的50%以上实际用于本市项目投资的,受益财政奖励70万元,市级财政追加奖励50万元。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受益财政奖励120万元,市级财政追加奖励50万元;首次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受益财政追加奖励30万元。企业在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不含展示性挂牌)的,受益财政奖励60万元,市级财政追加奖励20万元。此外,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资金的50%以上用于本市项目投资的,按实际投资额给予相应奖励:实际投资额1亿元(含)~3亿元的,奖励50万元;3亿元(含)~6亿元的,奖励100万元;6亿元(含)~10亿元的,奖励150万元;1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200万元。境外间接上市企业按60%的标准执行。挂牌公司股权融资和再融资资金的50%以上用于本市项目的,按实际投资额给予相应奖励:实际投资额3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30万元;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50万元。

  此外,上市、挂牌公司并购重组本市企业且并购交易金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交易金额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该意见3月21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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