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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提升小区物管水平 这些“干货”值得期待

时间:2018-04-09

石狮确定实施一系列措施全力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提升小区物管这些“干货”值得期待

台海网4月7日讯 据石狮日报报道,近日,石狮市印发出台《石狮市中心市区物业管理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这份方案在明确三年行动目标的基础上,提出将实施一系列措施,全面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其中,相当一部分措施是硬邦邦的“干货”,非常值得期待。

“干货”1:

发挥业委会作用

这份方案强调了业主自治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性,强调积极推动业主委员会建设,全面提高业主委员会覆盖率。要求各村要主动指导辖区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组织。为保障业主委员会顺利成立,方案还提出中心市区镇(街道)可根椐小区实际情况,对业主委员会筹备、成立给予开办补贴,给予前期物业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一定补助。

方案还明确,将出台业主委员会监管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从源头上规范业主委员会筹备、成立;出台业主委员会监管办法,将业主委员会规范选聘物业、财务资金使用、换届审计备案等日常事务行为纳入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监督工作。

“干货”2:

真金白银奖励物管先进

方案提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创先争优,通过创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提升企业自身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对整治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到位、成绩突出,并获得省级、泉州市级、石狮市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及个人予以奖励。对省级、泉州市级、石狮市级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分别给予物业服务企业10万元、5万元、2万元补助;对省级、泉州市级、石狮市级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分别给予项目经理0.5万元、0.3万元、0.1万元奖励。

这份方案出台,也意味着石狮市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创先争优的机制真正形成。

“干货”3:

开展业主满意度测评

方案提出,各相关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定期对小区物业服务开展业主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值高于90%的可优先续聘,推荐主管部门评先评优;满意度测评值低于60%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及时的,建立黑名单通报制度,整改达标前不得承接新项目。

由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牵头,定期组织小区物业服务业主满意度测评,是石狮市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一个创新。今后,物业服务企业将更加重视业主的声音,业主将更好地成为小区的主人。

“干货”4:

建立小额维修资金制度

方案明确,住宅小区应建立小额维修资金制度。业主委员会可依据业主大会决议和小区实际情况,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公共收益,用于弥补公共维修金不足;研究日常小额维修资金的筹集,以解决未缴纳公维金小区的维修问题或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公共部位的日常维修保养(无业委会的可由所在地社区执行)。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可将公维金的利息收益划转作为小区的小额维修资金。

这是石狮市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住宅小区可建立小额维修资金制度。目前,石狮市已有少数小区已探索建立,实践证明有很好的效果,可有效化解一些共用设施设备、公共部位无维修资金造成的各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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