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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游客入闽旅游 旅行社可享奖励金

时间:2018-03-24

资料图

  台海网3月23日讯 据厦门晚报报道,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官网获悉,为了进一步鼓励省内旅行社组织境外省外游客入闽旅游,省财政创新推出入闽旅游奖励政策,预计给予旅游企业创优奖励资金达1500万元。

原文链接:http://epaper.xmnn.cn/xmwb/20180323/201803/t20180323_5168057.htm

原文标题:组织游客入闽旅游 旅行社可享奖励金

  1 采取阶梯奖励的形式,按境外、省外不同客源地及游客在省内住宿天数分档进行奖励。

  2 对旅行社以包机、包专列、包邮轮方式组织游客入闽旅游实施奖励。

  3 鼓励旅行社在海外设立旅游推广中心吸引境外游客入闽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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