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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中小学幼儿园须落实晨检制度

时间:2018-02-27

初春季是流感高发季节,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预警通知》,就冬春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校落实晨检制度,开展健康教育,酌情减少大型室内集体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严格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要求校医与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学生了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卫生防范意识。

在学校开学时,要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指导和督促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换衣,勤洗手,不共用毛巾手帕等。学校要酌情减少大型室内集体活动。在已发生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或呼吸道传染病发病率明显上升的地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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