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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曾因饮酒驾驶被处罚 驾校教练再涉醉驾面临吊销执照

时间:2019-10-30

面对民警盘查,驾驶员蒋某坚称自己没有喝酒。北碚警方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0月29日11时讯(记者 张勇)犯了错误之后,一定要吸取教训,争取避免重蹈覆辙。然而,近日,重庆北碚一驾校教练涉嫌醉驾被查。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教练竟然在2016年也因酒后驾车遭到处罚。

10月24日22时许,重庆市北碚区天溪路,蒋某驾驶渝ALXXXX号小车经过,被正在查处酒驾的交巡警拦下。经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呼气酒精含量为159mg/100ml。

蒋某介绍,他是北碚某驾校教练,所带的最近一期学员刚考过驾驶证,于是学员们请他一起吃饭喝酒。蒋某喝高了,竟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途中被民警查获。

民警带蒋某前往警车接受呼气酒精测试。北碚警方供图

通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蒋某2016年2月在北碚区龙溪路也因饮酒驾驶被交巡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当时警方作出了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驾照的处罚。

由于蒋某涉嫌醉酒驾驶,还拒绝签字,民警带蒋某进行了抽血酒精测试。待测试结果出来,警方将依法对蒋某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应该吊销该驾驶员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还应处十日以下行政拘留。”民警提醒,广大驾校教练不仅要教给学员驾驶技术,还要传授给学员好的驾驶习惯、驾驶公德,更要守住法律的底线。同时,广大驾驶员驾车上路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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