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吧
首页 > 国内新闻 > 天津新闻

天津4月9日施行新一轮尾号限行 星期一限行3和8

时间:2017-04-07

  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及《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津党发〔2013〕19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17年4月9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二、自2017年4月9日起,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在外环线上通行。

  三、自2017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7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四、根据上述第三条规定,按车牌尾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17年4月9日至2017年7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二)自2017年7月9日至2017年10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17年10月8日至2018年1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自2018年1月7日至2018年4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

  (二)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

  (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实行如下管理措施:

  (一)自2017年4月9日起,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限制;

  (二)自2017年4月9日起,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载货汽车和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不受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每日7时至22时载货汽车区域限行措施限制,不受外环线上每日7时至19时载货汽车限行措施限制。

  七、为方便群众出行,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为拥有同组和相同限制尾号的单位和个人、家庭机动车变更号牌,并对持有自动挡准驾车型且下肢残疾的驾驶人发放专用通行证。

  • 上一篇:天津中心城区多元开花结果 发挥优势助力产业发展
  • 下一篇:天津市完成春播面积超5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