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吧
首页 > 国内新闻 > 天津新闻

假期市民加班工资怎么算? 上三天最少拿627元

时间:2017-04-05

  天津北方网讯:清明小长假已经过去,在工作岗位上度过的市民加班工资怎么算?

  今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为: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清明节当天,也就是4月4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4月2日到3日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因此,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目前天津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950元/月,清明节当天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269元。4月2日、4月3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则应支付179元×加班天数的加班工资。如果3天假期都在岗,劳动者可拿到627元的加班工资。(北方网编辑侯静)

  • 上一篇:小孩进入动物园工作区?爱心家庭参观认养动物
  • 下一篇:全程无纸化报检 5家出口企业可年降成本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