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8月20日24时起下调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本市89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8325元调整为8115元,下调21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7345元调整为7140元,下调205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调整。
天津市调整后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89号汽油6.06元,下调0.15元;92号汽油6.53元,下调0.17元,95号汽油6.90元,下调0.18元;0号柴油6.17元,下调0.17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