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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主动上交或免除处罚 举报可获奖励

时间:2019-08-14

天津北方网讯:昨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要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报告,逾期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举报涉枪违法犯罪行为的,信息一经核实准确,最高奖励2万元。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对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极大。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市公安局决定开展打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彻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为全市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凡非法持有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自(仿)制枪以及利用射钉器改制的射钉枪等各类枪支及其零部件,非法持有子弹、气枪铅弹等弹药的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自通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上交持有的非法物品,并登记报告、说明情况,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我市严禁走私或者非法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邮寄、出租、出借、储存、私藏、使用枪支弹药;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或者在互联网上发布有关枪支弹药制作方法的信息;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市民若是发现以上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10进行举报,对举报有功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50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对举报重大线索的将给予重奖。公安机关将履行保密义务并保护举报人,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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