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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店店员趁顾客试衣“顺”走手机

时间:2018-05-22

  天津北方网讯:服装店店员趁顾客不注意,盗走试衣间内的手机。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该店员刑罚。

  被告人王某,女,32岁,初中文化,案发时在本市河东区某服装店工作。2017年12月底的一天晚上,被害人李某和家人来到这家服装店。李某挑选几件衣服去了试衣间。在李某从试衣间出来给家人展示衣服的间隙,王某进入试衣间收拾衣物,看到李某放置的手机无人看管,将手机装在口袋里后径直离开店铺,将手机藏在商场地下一层超市储物柜内。李某发觉手机丢失并报警,她回想起王某曾进入试衣间,便当场质问王某,王某拒不承认。直到警察来到现场调取监控,李某的家人通过定位锁定丢失手机的具体位置后,王某向警方坦白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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