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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生态环境行为准则(试行)》公布 等您提意见

时间:2018-05-14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强化公民环境意识,引导公民认识并履行生态环境责任,成为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和美丽中国的建设者,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本月18日前可发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据介绍,《公民生态环境行为准则(试行)》共十条内容分别为:关注生态环境,关注环境质量、自然生态和资源能源状况,了解政府和企业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主动提升自身环境素养;节约能源资源,使用节水节能产品,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节约用纸、按需点餐不浪费;践行绿色消费,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和过度包装商品,多购买可再生产品和耐用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交流捐赠闲置物品;选择低碳出行,出行时优先选择步行、骑行、公共交通、共享交通等方式,购车时优先考虑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分类投放垃圾,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按标志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不随意乱扔、乱放;减少烟尘排放,不焚烧垃圾、秸秆,不燃用散煤,少燃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呵护自然生态,爱护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系统,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不购买、使用野生动植物制品;参与环保实践,积极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参加各类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主动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建议;举报污染行为,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拨打12369举报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共建美丽中国,坚持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与工作方式,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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