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吧
首页 > 财经新闻 > 保险信托

保监会:防范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行为

时间:2017-01-25

经济日报北京1月24日讯 (记者江帆)近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机构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旨在防范个别公司的激进投资行为和集中度风险,维护保险资产安全和金融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为防范个别保险机构激进投资,通知明确保险机构投资单一股票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此外,通知还要求保险机构在获得重大股票投资备案意见或上市公司收购核准文件前,不得继续增持该上市公司股票。

  • 上一篇:保监会发出股票投资“禁止令”
  • 下一篇:(经济)医保事业成绩显著 监管衔接仍待加强――解读审计署新年一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