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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印发《保险公司跨京津冀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办法》

时间:2017-01-09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1月09日讯 据保监会官网消息,保监会印发《保险公司跨京津冀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办法》及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办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试点期限两年。试点期间,鼓励未在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优先在河北省设立分支机构,减轻北京地区机构设置压力。保险公司跨区域经营的保费收入计入业务所在地。

(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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