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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不达标 保监会勒令浙商财险停设分支机构

时间:2017-09-20

中国证券网讯 由于偿付能力“亮红灯”,近日,浙商财险收到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17年二季度,浙商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45.4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90.79%,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责令浙商财险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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